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標準對材料的要求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成立于1906年,至今已有109年的歷史。它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國際性電工標準化機構,負責有關電氣工程和電子工程領域中的國際標準化工作。它保證在全球范圍內優先并最大程度地使用其標準和合格評定計劃,評定并提高其標準所涉及的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在提高工業化進程的有效性和提高人類健康及安全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IEC60335-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考慮了正常使用和非正常使用狀況下器件的安全,不僅考慮了用電危險,同時對器具可能遇到的機械、火、及環境周圍的危險有一個綜合的評估,認可國際上通用的危險防護水平,如電擊、機械、熱、爆炸、環境、火災和輻射等七項危險,并相應的提出了材料達到相應要求應該滿足的條件。
讀懂這個標準不僅有利于解決如下疑問,同一產品上的部件其灼熱絲要求為什么有750℃和850℃的區別?而有的部件卻要求775℃,這些要求與什么因素有關?試驗溫度又從何而來?而且有利于針對性的開發相應的材料,窺見相應部件材料以后發展的趨勢。下面作者結合IEC603335-1/GB4706.1-2005標準來解釋這個標準對材料的不同要求。
工作溫度下的泄露電流和電氣強度
材料應該有一定的電氣強度和經受瞬態過電壓的影響,試驗中不應有閃絡出現。電氣強度對應的施加電壓如下表所示。
非正常工作
制件的結構,應可消除非正常工作或誤操作導致的火災危險、有損安全或電擊防護的機械性破壞。這就要求材料在進行堵轉試驗時具有一定的耐高溫和熱變形的能力。
機械強度
器具被剛性支撐,在外殼每一個可能的點能夠經受0.5J的沖擊能量測試。對于固體絕緣的易觸及部件,應該有防止鋒利工具的刺穿,用規定的鋼針對絕緣表面進行刮蹭之后,試驗指甲以10N的力于刮蹭表面試驗,不應出現材料的分離并且能經受電氣強度試驗。
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固體絕緣
制件的結構應使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固體絕緣足夠承受器具可能經受的電氣應力,同時在規定的工作電壓下不同的材料組對應的電氣間隙不同,這就要求在一定電氣間隙時材料的CTI必須在某個范圍內。
耐熱和耐燃
對于非金屬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用來支撐帶電部件的絕緣材料零件以及提供附加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熱塑性材料零件,應充分耐熱。一般情況下試驗溫度為:外部零件75℃+2℃
支撐帶電部件的零件 125℃+2℃
非金屬材料零件,對點燃和火焰蔓延應具有抵抗力,并且標準中分別規定了無人看管和有人看管兩種狀況下不同的灼熱絲要求。